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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7-2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复学方案》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朱桂香

 员:王  、李琼、刘杰、俞连梦、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责:贯彻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学生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处置师生缺勤分析研判、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教职工工作组

组长:李琼

成员:王  成、俞连梦、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职责: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管理方案》。

(二)学生工作组

组长:王  

成员:刘杰、各学院院长

职责: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方案》。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缺勤追踪管理办法

(一)总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管理、科学有效的原则。按相关规定延期返回并完善请假手续。

(二)细则

第一条  关于教职工缺勤的处理

各部门、各学院应及时与缺勤教职工联系,摸清缺勤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弄清缺勤教职工在开学后不能按时返校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及时报告,登记在册。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人事处及时汇总,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形成决议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关于学生缺勤的处理

各学院应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及时联系,摸清缺勤学生的实际情况,弄清缺勤学生在开学后不能按规定时间节点返校的原因,实事求是地向教务处及时报告,登记在册。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教务处及时汇总,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形成决议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报告流程

各部门、各学院认真审核报告文本并签署明确的意见,从线上办公系统按学校办文程序办理。

第四条  违规处理

对出现瞒报、错报、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

涉及教职工缺勤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涉及学生缺勤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解释。